动动手指一键举报黑恶线索!全国扫黑办升级智能化举报平台 新闻中心 | 2019-5-29 | 阅读次数:1534
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武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电话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万余条。然而,也有群众觉得运用原有举报方式不方便,担心举报不安全。升级后的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上线,让这些问题都将成为“过去时”。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即日起,群众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链接,动动手指就可随时随地登录平台一键举报黑恶线索。
升级智能化举报平台的背景是什么?升级后的举报平台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全国扫黑办将怎样推进平台的使用?对此,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一一作了介绍。
一、升级举报平台的现实需要——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
举报线索的有效汇集与核查处理,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诉求期待,一头关乎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的重要环节。对原有信件和电话举报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建立统一高效的智能化举报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务实创新之策,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应时顺势之举。
——必要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来,我们就设立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截至3月3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电话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万余条。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亟需对原有的举报平台进行智能化升级,拓宽举报渠道、丰富举报方式、提升举报效率,更加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紧迫性。随着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心存畏惧,纷纷改头换面、蛰伏隐匿,把“黑色”漂成“白色”,把“黑色”染成“红色”,企图逃避打击。对深藏不露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有的地方掌握的线索不多,深挖彻查乏力,甚至认为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而有的地方举报线索量大面广,线索核查出现了“堰塞湖”现象。专项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要求打造升级版举报平台,拓展线索收集广度、强化线索挖掘深度、提升线索研判精度,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可行性。信息化智能化为举报平台升级提供了可靠有力的科技支撑。通过标准化、格式化举报信息,可快速生成结构化数据,削减操作流程、降低识别难度,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案件信息、犯罪嫌疑人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信息进行比对、归并分析,可以系统掌握专项斗争态势,促进决策科学化、提高斗争靶向性。
二、升级举报平台的重要作用——“三个有利于”
举报平台升级,重在网络化智能化,贵在便捷安全、精准高效,对于确保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增强专项斗争的群众性。举报渠道上,智能化举报平台以网络为渠道,只需要使用手机或电脑等终端就可以随时随地便捷使用,还可通过网页、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访问。举报范围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对举报受理范围作了具体说明,生动描绘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特征,能够帮助群众准确有效反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项目上,充分考虑举报人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情况,最大限度地简化填报项目,并且大部分设为选择项,非常便于操作。安全防护上,全部举报信息均在内网系统流转处理,所有工作流程均有信息记录,全程可追溯、可倒查,安全保密性很高。
——有利于增强专项斗争的精准性。线索集成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不论人数及证据多少,都能一并集成。线索核查上,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省级扫黑办可以通过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管理研判功能,对省内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比对,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反馈,避免重复查办。线索研判上,依托大数据技术,每月对各地举报线索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及时查找打击盲区、校准打击重点,有效提升线索研判精度。线索核查反馈上,除由公安部和省级扫黑办对线索核查结果进行双重把关之外,全国扫黑办还将每月自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实名举报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
——有利于增强专项斗争的持续性。深挖根治上,智能化举报平台设置了行业领域信息项,既可对举报线索深挖彻查,又可分析发现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源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态势监测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可实现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跟踪、对黑恶势力犯罪动向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绘就专项斗争“态势图”。效果评估上,智能化举报平台可从多个维度对各地线索查办工作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长效长治上,智能化举报平台既可以保证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可持续,又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找到规律、集成经验,推动建立完善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三、推动举报平台使用的有效措施——“三个加强”
全国扫黑办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协调推动各地把智能化举报平台运用好,把群众关切回应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宣传发动。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热情。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宣传推广活动,尤其要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参与度,真正形成智能、便民、高效的网络举报新格局。
——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编印智能化举报平台使用手册,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用好管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尤其要善于运用大情报、大数据手段,拓展线索摸排广度,提升线索研判精度,深挖案件线索中的共性问题,落实“稳准狠”打击举措,提高专项斗争水平。
——加强考核督办。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举报线索核查质效列为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实际战果取信于民。采取平台自动核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不定期对各地线索核查反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线索核查进度慢、核查结果不准确、群众反馈问题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斗争进度、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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