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贫困家庭儿童可享重大疾病慈善救助 新闻中心 | 2010-10-20 | 阅读次数:1915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力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的看病难问题。但是贫困家庭儿童患重大疾病后家庭负担依然较重,经济上难以承受,儿童大病是造成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为有效缓解我省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患儿的医疗负担,近日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我省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实施慈善医疗救助。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的救助对象主要是我省户籍、18周岁以下、患重大疾病的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和纳入医保统筹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目前确定对上述对象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4类疾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给予救助,救助标准为:孤儿由省市县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低保家庭患儿由省市县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承担8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由省市县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承担50%。符合条件的患儿或其监护人可根据属地原则到我区各镇(街)民政(社会事务)办申请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