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锡发〔2008〕1号)精神,2008年全区广泛开展了“心手相连、情暖万家慈善捐赠暨人道万人捐”活动,在全区各界人士的热忱支持,特别是企业家的鼎力相助下,我区慈善母本迅速壮大,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孤、助残六类慈善救助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困难群众切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爱。为推动全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09年度“慈善一日捐”及慈善认捐资金解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培育和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关心弱势、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增强慈善救助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慈善一日捐”活动
所谓“慈善一日捐”,是指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捐出不少于一天的收入,为社会上最困难的人奉献一片爱心。我区从2003年起,每年都开展这项活动。今年“慈善一日捐”所募全部善款,将全额用于因身患重病或家庭遭遇不幸事件而造成支出性贫困的特困人群。
倡议机关事业单位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捐款1000元/人,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捐款800元/人,副科职捐款500元/人,中层干部捐款300元/人,一般工作人员捐款200元/人,多捐不限。
(二)慈善认捐资金的解缴工作
督促全区已签订认捐协议的企业,根据认捐协议的有关内容,按照2009年度7%的解缴比例及时做好资金的解缴工作。考虑到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冲击和影响,在确保重点救助项目刚性支出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认捐解缴比例,最低不得低于4%,具体由认捐企业提出申请,当地党委政府和慈善分会研究确定。当年未解缴部分可申请缓缴,解缴年限向后顺延。同时要积极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奉献爱心,加入到慈善认捐活动中来,不断壮大全区慈善母本资金实力。
三、活动时间
(一)“慈善一日捐”活动从3月5日开始,到3月15日结束。
(二)2009年度慈善认捐资金解缴工作要求在4月底前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慈善资金募捐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捐赠活动组织动员工作。设立党委的区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捐款工作由各党委自行组织,未设立党委的区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捐款活动由区级机关党工委负责。各慈善分会要把捐赠款如数解缴区慈善会,不得截留。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募集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总协调、督查,由区文明办、慈善会、民政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区慈善会负责善款的接收,制定捐赠资金实施项目,有序推进项目的落实;区委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税务部门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区委宣传部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及专题深度报道,紧扣慈善主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关爱奉献”的慈善精神,挖掘并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立体式地树立锡山区慈善事业发展的崭新形象,推动全区慈善事业实现更快发展。
(四)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组织专门人员接收款项,做到接收及时、清点准确、手续完备。募捐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中共锡山区委办公室
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