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赈灾的启示 新闻中心 | 2010-4-12 | 阅读次数:1941 汉武帝时代的东方朔,面对饥民,开仓放粮,施粥与百姓,老少无欺。眼看仓内的粮食逐渐减少而无法补入,有个书生桑弘羊建议:让青壮年劳力去修河堤,一来可以解决水患问题,二来可以解决公平问题。顿时受到热烈拥护。
看到这个场景,让人联想到现今的社会救助制度。为了解决民生问题,政府制定了多项政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尽力帮助贫困百姓渡过难关。
很多基层工作者也有很深的体会和苦衷,也就是:在保障资金相对紧张的前提下,仍有一些身强力壮、有劳动能力的人在享受着与老弱病残同等的福利待遇,有的甚至用恶劣的态度到相关工作部门去争吵、去争取。也有些勤劳肯干的人,克勤克俭一年收入刚刚超过低保线,孩子的学费要自己承担,低保户的特别优惠也无权享受,这些人心里的困惑也无法排遣。
虽然有许多地方对于享受低保资金的人有这样那样的规定,如不可养宠物,不可以用高档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等,有的也要求要参加义务、公益劳动。但规定归规定,挤占低保金的情况还是难以避免。
我们在做社会救助工作的时候,时常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不要把受助学生的名单广泛地公开,以免给他们心理上造成阴影,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来,反而不利于他们的成长。
中国从来就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古训。我在想,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当然是应尽之责,但如果受助的人中有劳动能力的人能够为社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受助的学生能利用假期到慈善企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可以产生几多效应?最重要的是,受助之人心里要轻松平衡很多,未受助的边缘人群心理也会得到平衡。况且,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简单的劳动或工种,可以让受助之人展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我们的工作要把组织社会救助、组织公益劳动、弘扬感恩之风三者结合起来,激发受助人因劳而获的自豪感,保护未受助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真正营造一种奉献光荣的新境界。
李惠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