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器官移植患者的福音 新闻中心 | 2010-4-12 | 阅读次数:2151 白血病、器官移植患者的福音
——区慈善会全市率先实行看前先救政策
“没想到白血病干细胞移植可以先行预支10000元,这笔钱来的真是太及时啦!”正为医疗金犯愁的白血病患者张某拍额称庆。
今年6月,区慈善会出台了《锡山区“生命之光”大病重病救助实施方案(试行)》(锡慈发[2008]1号)文件,凡是因患白血病或器官移植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在进行干细胞移植术或器官移植前,均可凭医院手术通知书先行预支救助金1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文件规定,对当年得病的白血病贫困对象,最高可申请一次性救助1万元。进行干细胞移植术的,视生活贫困程度可给予一次性3~6万元救助。其他白血病患者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一次性救助5000元。对因器官移植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最高可申请救助金5万元。手术后第二年起,服用抗排异药期间,最高可申请一次性救助8000元。
为规范资金使用,区慈善会对于超过万元以上大额医疗救助,救助资金将直接打入就诊医院帐户。同时,区慈善会与救助对象签订救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患者死亡后继续使用救助金等各种违规情况,均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封存或追回救助金,确保救助金如数用于医疗就诊。
无锡市锡山区慈善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